1. 背景
    1. 遠因:口岸、關稅、法權、公行、商欠、管理、貿易問題(對外人施加商業限制,如公行壟斷、賦稅重陋規多、法治不平、閉關政策導致通商口岸太少、外商人身自由限制)
    2. 近因:鴉片問題造成財政損失,道光令林則徐禁菸行動
  2. 結果:1842中英南京條約(不屬於不平等條約)
    1. 五口通商:廣州、福州、廈門、寧波、上海
    2. 割讓香港
    3. 賠償
    4. 英人可自由活動
    5. 重訂對英國賦稅
    6. 公文平等
  3. 南京條約續約和虎門條約:不平等條約起源
    1. 領事裁判
    2. 協定關稅
    3. 租界
    4. 片面最惠國待遇
  4. 影響:體系、均霑、修約、新閉關
    1. 正式進入國際條約體系:中英南京條約、虎門條約、五口通商章程、中美望廈條約、中法黃埔條約
    2. 「利益均霑」西方小國,允許其來華貿易;中英南京條約&虎門條約給予領事裁判權、關稅協議、片面最惠國待遇,其他西方各國亦享有
    3. 中美望廈&中法黃埔條約規定12年後修約+「利益均霑」=1854英美法三國要求修約之英法聯軍
    4. 形成新閉關主義:天朝觀依舊、舊官僚仍主導、新保守主義抬頭
  1. 背景
    1. 英美法要求修約被拒絕(望廈&黃埔條約規定,英國也想爭取同樣均霑的權利)
    2. 1856亞羅船事件
    3. 1856廣西西林教案
  2. 結果:中&俄美英法之天津條約、璦琿條約
    1. 1858璦琿條約:
      1. 俄國趁英法聯軍打劫
      2. 黑龍江左岸為俄國屬地
    2. 1858中&俄美英法天津條約
      1. 美俄以調停為由先與中國締約
      2. 內地傳教自由
      3. 開放更多通商口岸
      4. 在通商口岸設領事館、可停泊軍艦
      5. 一年內換約
  1. 原因:換約地點意見不同&協調未果(換約戰爭)
  2. 結果:
    1. 1860中&英法北京條約
      1. 開放天津
      2. 割讓九龍司
      3. 傳教士可租買土地建教堂
      4. 中國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
    2. 1860中俄北京條約:烏蘇里江以東歸俄國,璦琿條約、中俄北京條約共取中國超過100萬平方公里土地
  3. 兩次英法聯軍影響
    1. **擴大「利益均霑」**的影響,與各國簽訂通商條約
    2. 互換使節(郭嵩燾)
    3. 結構變革(自強運動)
    4. 國際法傳入
    5. 建立總理衙門新制度
  4. 各國利益:
    1. 英:商業利益、對俄全球圍堵
    2. 法:教權利益
    3. 美:和談為主
    4. 俄:和談為主掠取東北
  1. 國際:從閉關政策到逐漸融入國際經濟體系(使節使館)
  2. 政治:自強運動、總理各國事務衙門(也形成新閉關主義)
  3. 經濟:賠償、關稅自主權喪失、片面最惠國待遇,難以保護民生產業
  4. 社會:教案問題引發排外民粹之惡性循環,終導致義和團事件
  5. 領土:領土管轄權不完整&瓜分中國的開端(中英南京、北京條約:香港九龍司,中俄璦琿條約、北京條約共取中國東北超過100萬平方公里土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