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論
西伐利亞合約:一、國家擁有主權不受其他權威宰制;二、國家對內行使主權不受干涉;三、國家擁有對外行為的最大自由。在1648年由三十年戰爭中交戰的兩方簽訂,其中一個是信奉天主教的哈布斯堡皇室,包含神聖羅馬帝國和西班牙;另一方為瑞典、荷蘭、神聖羅馬帝國內新教的諸侯,還有信奉天主教卻反哈布斯堡的法國,該合約確立了主權國家的國際體系結構,國家在政治上獨立於其他國家,國家間呈現無政府狀態。三十年戰爭雖為宗教戰爭,但法國卻基於國家利益而非宗教立場去執行外交政策,作法與現實主義吻合。
修昔底德陷阱:Graham雅典與斯巴達的對抗,一個崛起的大國必然會挑戰現存的大國;現存的大國也會回應此一威脅,戰爭因而不可避免。例如21世紀初美中歐巴馬重回印太的戰略,挑戰者不甘屈人而下,統治者為了捍衛地位。艾利森曾分析16個案例僅有4例未發生戰爭,乃借助更高之權威或是融入經貿合作以限制衝突。安全困境 結構壓力
朝貢體系tributary system:以中國為世界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為中心(天下觀)所建構的東方國際體系
主權國家確立時期國際關係
兩次世界大戰國際關係
冷戰國際關係